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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阳光,别名骆宗光,男,1949年8月16日出生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冷水村,是冷水村当代“活雷锋”式人物,是广受民众欢迎和爱戴的先进典型。 其主要先进事迹如下: 捐地修路 1982年,骆阳光在当时冷水村经济条件发展较落后的情况下,深知“要想富、先修路”,不辞辛苦、心甘情愿,在未要求任何补助的情况下,为了方便群众出行、车辆通行,捐出自留地,并出钱、出工、出力修好村边一条公路,赢得村民爱戴; 挽救频临破产、倒闭集体所有制煤矿 2005年,为了使村里集体所有制资产煤矿,发挥、创造最大化经济效益,造福村民,骆阳光自筹资金58000元,使频临破产、倒闭的集体所有制煤矿重新运作起来,经骆阳光一年来不眠不休的辛劳和付出,抓管理、讲效益,终将煤矿扭亏为盈,盈利能力较2004年翻番10倍,年终,在为村里集体所有制创下巨额经济收入的同时,也让村民过上了一个开心辛福年; 与不良煤矿老板据理力争 2010年,村里集体所有制煤矿,因为改制,分配不公,村民怨声载道,招致当时民怨极大,骆阳光秉持公心挺身而出,不顾自身安全风险,与因煤矿改制得到私利的不良煤矿老板据理力争,终于使事情公平合理解决,让村民大众分得实惠,大众拍手称快; 心系慈善 热衷宗教事业 骆阳光心系慈善、热衷于宗教事业,为重新修建村里历史上有名的泉玄寺,群策群力、劳心劳力,为泉玄寺成为当地远近驰名的寺庙,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热心旧村改造让旧貌换新颜 为积极支持冷水村的旧村改造事业,骆阳光可谓尽心尽力,在个人出钱的同时,亲身参与旧村改造劳动,默默无闻辛勤付出,使旧村焕发出新的光彩; 行善积德大公无私 传承祖上精神 骆阳光一生行善积德、大公无私,究其历史渊源,是因为他很好地传承了其祖上的德善好施的精神:其祖父骆书春老先生,在民国旧时代,乐善好施,个人拿出丰厚资金为当时贫苦农民买田置地,为穷苦人过上好生活作出了很大贡献,深受劳苦大众欢迎;其父亲德高望重的骆耀林老先生,先后出任民国旧时代新田县合作社主任及学校校长,作为当时难得的开明绅士,与共产党在当时桂阳县的地下党革命人士私交甚密,多次私下资助以骆耀林、郭子元为代表的桂阳县著名革命人士,为当时桂阳县的革命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人物评价 从小到大,雷锋一直是我们国家的倡导学习的榜样。但怎么样学习雷锋精神,亦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然而从骆阳光先生身上可以看出,做为当代的“活雷锋”、先进典型,学习雷锋,不在于做一件好事,而在于事事秉持公心,行善积德、大公无私,尽一己之力从村民角度出发、多为村民考虑。这样的人,他为村民每出的一滴汗,每尽的一份力都滚烫火热、光彩照人。他越平凡,越发不凡,越简单,越彰显简单的伟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