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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属,一种血缘符号,一种生物基因的遗传密码。
珍州(黔北)及由此外迁之骆姓现为汉、仡佬、苗这三大族属。其中道真全县境内之骆姓于一九九零年因原道真县要达到建立民族自治县而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目的,将境內原为汉族的全部骆姓攺为仡佬族。同样,余庆县花山原由正安庙塘镇迁去的骆姓,因该县花山乡拟建立苗族自治乡而以孩子族属隨母转的形式,将其境内的骆姓与当地苗族姑娘结婚的后代全改为苗族。由此影响各地特别是正安县境內的部份骆姓,为了自己或下一代的升学、参军、就业、职位升迁等利益而通过各种途径将自己或下一代改成仡佬族或苗族。
从严而论,隨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所带来流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和传统婚姻观念的改变,汉、满、蒙、藏、回、维、苗……交叉婚配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因而很难以一种纯正血缘和基因来界定某个姓氏的族属。那么现在的姓氏族属又以何界定呢?就传统观念和国情而言,那就是根据其姓氏的先祖的族属来界定。其也是世界各国所遵从的原则。
筆者在此要考证珍州及由此迁往各地之骆氏族属也是遵从这一原则。
在未进入珍州及由此迁往各地之骆氏族属考证前,也引述一下研究贵州历史颇具权威的贵州师范大学教授王燕玉老师所著的《贵州历史专题考》一九八六年版(以下简称《史考》——筆者注)。此《史考》专门对贵州仡佬族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考证,他可为筆者在对珍州及由此外迁各地之骆姓族属的考证作一佐证。
《史考》第132页“夜郎国族属考——濮、僰、僚、仡佬之说——”之结束语:“总结以上各节层层推论出的结果,可定战国初期至西汉成帝和平年间,我国西南以今贵州东部外地区为主体为大夜郎境内,活动的土著主体民族是僰人即濮人。此族源流称谓错出,商初、商周之际,西周后期及春秋书称百濮或濮……
三国蜀汉至两晋同时书称濮或僰,又书称僚或濮僚、僚濮、僚僰,……二宗以降加变书称仡僚、葛僚、佶僚、濮僚、俚僚、仡佬、革佬。其中‘仡佬’
现在沿用为本族的法定正式名称。故今贵州的仡佬族为土著,仡佬族的先民为古代夜郎居民活动的主体。”
下以原属古珍州之现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道真县——筆者注)境内之骆姓为点来考证珍州
及由此外迁之骆氏的族属。
一,地域(古夜郎国)
《史考》102页:“(一),春秋末期以前,夜郎是西南职方外邑名,即古牂牁国(实部族联盟)国都夜郎邑(地址在今安顺县境)。(二),战国初期至西汉中期,夜郎则成为西南职方外的大国(实部族联盟)名,即古夜郎国。其控疆域,当今东部南起荔波……北达思南一线;北部东起凤岗,经綏阳、桐梓、四川之永叙、兴文,西抵珙县一线;西部云南北起盐津……南迄开远一线……。(三),秦始皇时,略北越与通五尺道所置县名,即秦夜郎县……地在今石阡西部。(四),西汉武帝时置犍为郡后,置牂牁郡前所置县名,即汉夜郎县……当今东包清镇,南包镇宁、长顺,西包六枝,北包织金、贵阳之地,治在安顺县境。(五),西汉武帝元鼎六年至成帝和平中所保留的小国名,即汉夜郎国……在今贞丰、册亨、望谟、罗甸之间。(六),西晋愍帝所置郡名,即晋夜郎郡……地当今北至修文西鸭池河,东至罗甸,南至册亨,西至晴隆东边的范围,治夜郎县,在今安顺县境。(七),梁武帝末年所侨置郡县名,即梁夜郎郡、夜郎县。地当今西至石矸东南,南至玉屏北,北至湖南凤凰西南,东至湖南辰水即麻阳江的范围。(八),初唐所置三县名,即夜郎县三个。一属夷州义泉郡,后省入宁夷县,地在今凤岗东南乌江西岸。一属奖州龙溪郡,后改峨山县,地在今岑巩东北。一属溱州溱溪郡,地在今桐梓近西。(九),北宋所置一郡二县名,即宋夜郎郡一个,夜郎县二个。一个是西高州夜郎郡,领夜郎县,即唐故县在今桐梓者。一是溱州夜郎县,在今温水、松坎间。”。由此可证:自春秋至北宋历朝所置夜郎国(土著仡佬族活动之地——筆者注)及其控疆域均与今道真县相距甚远。又道真县《民族志》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划全国为三十六郡,今道真地域属巴郡……蜀汉章武元年(公元221年——筆者注),今道真地为涪陵县,涪陵郡所辖”。
再,道真县原属正安县所辖,《史考》对正安县的历史沿革考证为:“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筆者注)置洋川县,属义州……贞观五年(公元631年——筆者注)置三溪县,属南州……宋大观中置珍州……咸淳末降为羁麽州,属播州……元置珍州思宁里等处,属播州……至正末,改珍州曰真州。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94年——筆者注),置真州长官司,属播州。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筆者注)四月改置真安州,属遵义府……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筆者注)改名正安州……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筆者注)一月改为正安县。”。因此,无论是道真县或正安县,从古至今都不属夜郎国及其控疆域,更不是仡佬族的居住之地,当可肯定。
二,习俗
《史考》127页说:“一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经济生活与共同文化的习俗,是那个民族最富有代表性的标志。个别习俗虽与他族不无影响传染,然而把众多习俗综合起来观察,则某一族的特征是长远可辩的。非经彻底的社会变革而逐步蜕化,不会完全消亡,故其相对固定特征,为现今研究民族源流依据的重要方面。”
《史考》对仡佬族习俗的考评为:“……仡佬族的先民为古夜郎居民活动的主体,其为一族源流逆嬗,有习俗上久远的凿齿,着桶服,丧葬不买路和摘新等明显特征可以证实”。《
史考》详考为:“《博物志》述,‘僚子生儿,既长,皆拔去齿、牙各一,以为华饰’。……《梦溪丛笑》述,‘仡佬妻女,年十五、六,敲去右边一齿‘。……明《行边纪闻》述,‘仡佬,一曰僚,其种有五……父母死,则子妇各折其二齿投之棺中,云以赠永诀也’。清田雯《黔书》述,‘打牙仡佬,……女子将嫁,必折其二齿,恐防害夫家也。’上引各代记录,其述拔齿、断齿、打齿……无非一事。……而总归此族人凿齿无误,并非现知吻合。……丧葬习俗,筆者曾请问过仡佬族民族工作者,贵州仡佬族人都说,人死送葬,途中不丢买路钱,因为土地是本族固有的,而从自古外迁来的别族,送葬都需丢买路钱(一人手拿一种钱纸,走一段丢一些)汉人也不例外。……明清以来,仡佬族人的重大节日,一为过年,一为吃新。吃新方式独特,……安顺、平坝、普定一带,于阴历七月选一辰日,关岭、郎岱、水城一带,于阴历八月选一已日,合称七吃龙、八吃蛇。那一天,每一聚居点的仡佬族人分头折新,即把附近本年成熟的各种农作物,不分自家的,别家的,本族的,他族的都可摘少量,拿回凑合煮好,先敬祖先山神,然后分给本处的人同吃。”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生活在道真县,亦或正安县境内的各姓氏,在死人后的送葬途中,都要丢买路钱。上千年来均如此。“七吃龙,八吃蛇”
的习俗也从未所闻。或筆者阅历浅陋,在所读过的
《道真县志》、《道真县民族志》、《正安州志》、《遵义府志》、《诸蛮传》等中均无道真县亦或正安县境內之先民有“凿齿”、“
着桶服”、“
丧葬不丢买路钱”
和“七吃龙、八吃蛇”
之习俗的文字记载。祖辈上也从无此传说。或有论,原生活在道真亦或正安境內部分地方的仡佬族,由于长期以来受他族的影响而逐渐改变了原来的习俗;又或论,一种历史的原因迫使仡佬族“隐姓埋名”。
所有这些,筆者认为都是一种牵強附会或凿空杜撰的亳无历史依据的说法。谁不知现今的正安县土坪镇境内之华耳山和桐梓县黄连乡境内之落海,数百甚至上千年来分别世居着百来户苖族。在势力和人数人,他们远远比不上乌江以南仡佬族,他们在汉族人的“重重包围”
之中,不乏深受汉族的压迫和影响,然而这数百乃至上千年来并没能使他们的习俗改变而完整地保留了他们苗族的生活习俗。这是再明白不过的实证了。难怪王燕玉教授在他的《史考》中说:“一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同经济生活与共同文化习俗, 是那个民族最富代表性的标志。个别习俗虽与他族不无影响传染, 然而把众多习俗综合起来观察, 则某一族的特征是长远可辩的, 非经彻底的历史变革而逐步蜕化, 不会完全消亡。”因此, 今之道真县亦或正安县境内之世代居民均无仡佬族习俗之迹可寻。骆姓更不例外。
三, 骆姓土箸说
现今世居和生活在道真县、正安县境內之所有骆姓都是西南始迁祖骆世华之后裔。据清朝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一一筆者注)《骆氏族谱》载:“吾家先籍乃浙江金华府义乌县楂林乡人氏.
有祖名世华,
字放声, ……于宣宗大中年间,方宁未几,李德裕(唐朝宰相李吉甫之子——筆者注)为四川节度使,奏南诏入寇……咸通二年(公元861年——筆者注),遣将杜宗同历征十四载不克,及僖宗嗣位,寇势愈炽,复遣七军,一曰杨端,一曰罗莹,一曰郑畋,一曰骆世华……统军入南诏,华祖(骆世华——筆者注)加授荣禄大夫领前军元戎招讨镇夷大将军事,于乾符三年(公元876年——筆者注)丙秋七月入蜀……”。这一史料不仅是骆氏族谱的独家记载,在《弘农杨氏族史》、《清朝令狐氏谱志源本》和《成氏宗亲网》等史料中都有相同的记载。在《正安县志》中记有:正安县“境内人口,古系土著,到汉代外籍大姓龙、傅、尹、董、陆续入境,至唐、宋、元、明、清各朝代,因征战驻守,移民置地,……逐渐形成郑、骆、张、王、李……等众多姓氏。”这些历史资料都无可辩驳地证明,骆姓不是道真县亦或正安县的境内的土著。骆姓仡佬族之说更无史可证。
四,骆姓世代土司官之说
道真县《民族志》说:道真境内的骆姓都尊称骆世华为始祖,其子孙为数代世袭土司官的记载,并以此推断道真境内的骆姓为仡佬族。
筆者认为:1,既然道真县《民族志》认定骆世华为道真境内的骆姓的始祖,前证骆世华祖籍为浙江义乌,于唐僖宗乾符三年内征战移居而来。《正安县志》也说骆姓是唐、宋以来的外地移民。骆世华不是土箸。2,“骆氏数代世袭土司官”,
是因宋朝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筆者注)骆世华下第十一代裔孙骆文贵“解上下族帅献地,东西五百五里,南北三百五十一里,以其地为珍州。”(宋攸《宋朝事实·卷十九》——筆者注)。因骆氏献地有“忠贞爱民,久而弗替”
之功,朝廷允许骆氏世袭土司官。这除是对当时有功之士的嘉奖外,还是一种行政管理的需要。土司不能说是土箸,这是风马不及相牛的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3,世袭,按照古传统的《礼制》,只能由氏族的长房继承。因而骆姓的世袭土司官也不例外,他们是骆世华祖三世孙长房骆天恕系下子孙世袭。而道真境内之骆姓大多数是二房骆天泽之后裔,按照道真县《民族志》的观点,他们的直系上祖沒有一个是土司官而把他们全部改成仡佬族,不是有违道真《民族志》的初衷而贻笑大方吗?这显然有一种牵強附会,凿空杜撰之嫌。
土司,实质上是一种当时朝改管理偏乡僻壤的行政手段。土司,并不一定都是少数民族。
同样按照道真县《民族志》土司即是少数民族的观点,在真安州骆姓为土司时,真安州郑姓的上祖郑葵也是土司,那豈不是应该把郑姓也改成少数民族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五,“羁縻”
之说
“羁縻”,
是古代的一种行政管理方法,亦或管理制度和形式。说通俗一点,就是用本地人治理本地,形式上有与现代的“自治区”
有相似之处。是当时封建王朝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保持边境安宁,对于边远的疆域,在其鞭长莫及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特殊管理制度。它并不是象道真县《民族志》上所说的专对少数民族而言。《史考》在对在对正安县沿革的考证中指出:“正安县……宋大观中置珍州,治乐源县,今桐梓、仁怀间,后移至西高州,即今县。咸谆末,降为羁縻州……”。这个“降”
字,很明显说明这只是一种管理形式和方法的变更,是把“珍州”
改成“羁縻州”,
地是原来的地,民是原来的民。“羁縻”,
绝不是专指少数民族的地方,更不能说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就是少数民族。
六,“隨母转族”
现今遵义市余庆县花山苗族自治乡的骆姓,系骆世华下第五十三代裔孙骆芳富、骆芳贵于公元1867年从正安县庙塘镇迁入。现在居住在该乡的骆姓有属苗族的,原因就是凡与当地苖族女性结婚而生育的孩子即为苗族的“隨母转”
规定形成的 。如果族属可“隨母转”
的话,这个世道可真有点乱象了。隨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繁荣,交流的拓展而带来的各民族之间的婚配现象也日益增多,如某人之父原为汉族,因他的毌亲是僮族,以“随母转”,
他该是僮族。如果他娶了一个苗族女人,以“隨母转”,
他的儿子就是苗族。后来他的儿子与一位仡佬族姑娘结婚了,他的孙子豈不又成了仡佬族吗?这样“隨母转”
下去,以后这一家,这一支,这一房,这一宗,以至这一族,将何以界定其族別?
虽知 ,我们是中华民族。中华民族自有其自的身文化基因和传统精典。不然,那些侨居海外数百乃至上千年,也不管他们与哪国人婚配,但他们身上世代流淌的永远是华夏龙的传人的血。他们永远称自已是某藉华人。族属之分,天日可鉴。
“隨母转”
是一种非常欠妥的作法。
綜上所述,珍州及其由此而迁往各地的骆姓不是土箸。更不是仡佬族,也非苗族。珍州骆姓应该是从浙江义乌义楂林迁来的汉族。
骆世华下第五十五代裔孙骆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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